加拿大AEO技术移民
按照加拿大技术移民评分标准中的工作安排这一项的要求,加拿大技术移民申请人如拿到加拿大雇主提交的经加拿大人力资源发展部批准的许可(AEO:
Arranged Employment Opinion),就可以在技术移民评分体系中获得10分(雇主加分),同时在适应能力这一项目中可以获得5分的加分,从而轻松满足67分的加拿大技术移民分数要求。
根据加拿大移民部的规定,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已申请到AEO,无须按新程序(即先只递申请表,其他材料后递),而按以前的旧程序,也就是把所有材料,包括所有公证件、雅思成绩单、工作证明等一起递交使馆。如果客户已按新程序已递交了移民申请,可以通知使馆,把AEO和及其他所有材料补交上去。对2006年9月前按旧程序已经递交了申请而至今还未拿到ME的申请人,只需补交AEO就可以。有了AEO后,申请过程平均在3-6个月。申请条件好的3个月左右就可以办下来加拿大技术移民,条件稍差的,最慢也不会超过9个月,整个申请过程快很多。加拿大AEO技术移民适用于经济条件较好而又想很快办理成功的申请人。
尤其需要提出的是,办理了加拿大AEO,申请人的职业将不再受刚出台的38类紧缺职业的限制,只要是属于加拿大职业表NOC里面的O类(管理类),A类(专业人才)和B类(技师类)都可申请。
最新AEO申请进度(2010年4月):大概4-5个月可以从HRSDC取得AEO。